根据泰科校办字〔2024〕20号印发《泰山科技学院校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暨“校园手艺人”评选工作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,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开展了校级传承人暨“校园手艺人”评选工作,经自主申报、材料审核、评审小组审议等程序,评出校级传承人7人。现将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7天。
公示期内如有异议,请至东岳书院115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办公室反映,中心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、查证。
公示时间:2025年3月18日至3月24日。
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
2025年3月18日
©2008-2021 泰山科技学院(www.tskjxy.com.cn)版权所有